法制人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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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给钱供其上大学,75岁的祖母凑够了一年的学费她才顺利上了大学。此后她在祖母的支持下起诉父母,要求父母归还从小的压岁钱,用 于交纳学费。于是引发社会大讨论,九成的网民认为压岁钱应归父母。新加坡的媒体引用法律认为:“事实上,中国的法律明文规定,父 母私自挪用孩子的钱属于违法行为。”
中国的媒体标题是《皇明太阳能德州往事:“视为恩人”的高官已落马》。
母,都不可能只抚养自己孩子到18岁。而且所有的中国人都认为供孩子读完书——包括硕士,甚至是博士——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而且 也都是这么做的。这也就是云南那女大学生为什么起诉的理由是归还压岁钱,而不是理直气壮地要求父母为她交纳学费和提供生活费;这 也就是为什么中国网民百分之九十认为压岁钱应归父母,但却违法。更而且,中国的法官不“一判了之”,却调解成与法律条款完全相悖 的结果:“经法官调解,她的父母最终同意每月定期向她支付大学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共计1500元,直至她大学毕业。”
须执行的调解书违反法律条款,那也是不会错的。国人也都是拥护的!拥戴的!
如果有完善的法治体制,企业若感觉政府有不当干预,大可诉诸法律打官司,无需借由媒体进行控诉,试图通过舆论压力解决问题。”于 是乎我问道:政商之间依然是法律不外乎人情吗?标准答案应该是否定的。实际情况又是怎样的呢? 2018年2月22日 |